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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大信访”法治化工作格局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国家信访局网站 发布时间:2024-03-14 08:07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反映社情民意、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浙江省宁波市委、市政府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水平。

       一、信访工作法治化改革势在必行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各类矛盾纠纷交织复杂,信访总量高位运行,信访上行依然突出,给处在回应群众诉求、处置社会矛盾一线的信访工作带来诸多挑战。这主要表现在:法治认知有偏差。结合实际看,现阶段信访群众普遍具有较强维权意识,但不少信访群众的法律知识不足以支撑维权目的和行为,存在“想当然”“有病乱投医”的情况,甚至认为司法途径耗时长、成本高,不如“走信访”来得方便,还有的群众诉求合理不合法,对处理意见不理解、不接受,长期上访。

       受理分类不精准。部分信访干部鉴别、分类、处理的意识和能力有所欠缺,认为“信访是个筐、啥都往里装”,有的对群众诉求一概用信访程序代替法定程序,未能厘清信访与其他法定程序之间的受理范围,造成信访与其他部门职能重叠、分工不明、效率不高乃至互相推诿的现象。

       复杂事项难终结。信访积案年年在化,却又不断产生,有的事项交了再交、办了再办,反反复复、没有终点。这就助长了部分信访人长年上访、职业上访等偏差认识,导致复杂事项不仅长期未通过法治途径解决,而且未在信访渠道依法终结,造成风险隐患。

       化解机制待强化。尽管宁波市区县一级都建有社会治理中心,但仍存在涉诉信访与非诉信访交织、信访与诉讼程序混杂、再审制度与申诉制度职能不清等机制性问题,这不仅会牵制信访化解精力,而且也影响源头化解成效。

       上述问题,都亟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快推进信访工作系统化构建,进一步厘清信访与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的边界,推动信访职能归位,畅通群众依法依规表达诉求途径,实现依法规范信访行为,依法解决信访问题。

       二、信访工作法治化改革关键在于系统推进

       近年来,宁波市依托数字化改革、法治行动等系列举措,在信访工作法治化领域进行实践探索,逐步摸索出关键节点和突破方向。我们深刻认识到,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信访工作法治化改革的关键在于系统推进,重在贯彻“大需求、一体化、全链式、强融合”的总体思路,写好源头预防、信访办理、积案化解、监督追责、秩序维护等法治化环节的“五线谱”,形成在法治轨道上解决群众诉求的闭环体系。

       着力从源头治理入手,推进信访预防法治化。探索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模式,针对信访总量大、初次信访比例高等实际特点,强化决策源头预防,完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健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机制,防止因决策不当产生信访问题。强化履职源头预防,探索建立政务服务窗口异常情况监测报告制度、新入市场主体事先告知制度,促进“事有人抓、业有人管、责有人担”。强化风险源头预防,积极探索在初次信访关口引入复查复核机制,建立矛盾纠纷发现、确认、入库、整改、销号、回头看“全链条”化解体系,推动矛盾隐患早发现、早处置。

       着力从诉访分离入手,推进信访办理法治化。坚持现代化、法治化、数字化“三化合一”推进模式,以改革体系化推动办理规范化。针对信访事项处置分流不准、信访与诉讼职能混淆等问题,一方面,加强复查复核与不合理信访诉求认定有效衔接,研究制定宁波市信访事项有序退出后续管理闭环机制等系列规章制度,创建运用“依法规制”数字化场景,将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系中分离出来。另一方面,压紧压实“首问负责制”,不断夯实“一次办好”闭环机制,全面厘清“条”与“块”化解权责边界,规范工作流程,健全转接机制,事权单位全面归集信息,加强诉求信息审核甄别、梳理分类、明确管辖,按照法律规定受理、交办、转送和督办信访事项,协调处理信访问题。

       着力从创新模式入手,推进信访调解法治化。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倡导调解、和解解决信访诉求,全面推广“春风化雨”调解志愿者模式,加大社会优质调解资源引入的广度和力度,发挥“老潘工作室”等调解品牌辐射作用,构建完善基层信访“访调对接、调解优先”工作机制,推动信访处理与替代性纠纷解决同向发力、同标落实。同时,大力推广信访事项公开听证机制,探索对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或赋强公证,既确保当事人充分表达利益诉求,也有效约束信访人重复信访行为,增强依法调解公信力和约束力。

       着力从责任传导入手,推进信访监督法治化。深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以构建党政议访、联动治访、考核督访相统一的工作新格局为目标,在边实践边完善中持续强化党委、政府联合督查,对问题突出的,综合运用重大问题清单、重点乡镇(街道)管理等手段,予以精准施策、系统治理,在纠治过程中不断强化问题导向、补齐责任短板。

       着力从依法规制入手,推进信访秩序维护法治化。联合相关院校开展“规制滥访”课题研究,严格落实与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多方联动工作机制,持续开展依法维护信访秩序专项行动。

       信访反映的“依法、理性、有序”、信访办理的“依法、及时、就地”,这既是我们的工作目标,也是对我们工作的要求。信访法治化改革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系统工程,涉及各行业各领域多种问题,需要各方齐抓共管、共同发力。宁波市在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改革进程中,将继续紧扣市域社会治理实际,坚持“大系统观”,既从顶层设计加强融合,也在实施环节深化融入;既从“块”上统筹,也从“条”上发力;既注重解决社会治理共性问题,也强调攻克各类新问题,打破“单打独斗”模式,主动融入市域法治化建设大局,构建党建统领、部门联动、市县乡村有机贯通的“大信访”法治化工作格局,形成“以点带面、以面促点”的融合推进循环。

(作者: 汪闻勇 浙江省宁波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